储蓄保险
增值财富
中小企方案 - 团体医疗保障
保障期
雇员投保年龄
购买渠道
产品性质
计划类别
俊愉团体保险计划是一个医疗保障保险计划,提供高达12,500,000港元的保障额。透过此计划,行政要员可尊享覆盖亚洲各地的住院及手术费用保障,范围包括澳洲及新西兰,以强大支持确保未来无忧。
行政要员在公司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计划涵盖不同的住院及手术医疗开支,包括住院及膳食费用、深切治疗费用、普通科及专科医生巡房费、私家看护费用、手术费用以至手术期间植入之医疗装备等。
我们亦特意为行政要员提供多项广泛保障,将赔偿项目延伸至住院前/后的门诊咨询、癌症治疗、透析费用及住院精神健康治疗等,让您的行政要员倍感安心。
注:所有保障受限于每年最高5,000,000港元(以每个保单年度计)及终身最高12,500,000港元(以个人计)的保障总额,并按保单上之条款及不保事项而定。部分保障项目则按保单内附的利益一览表所列的赔偿百分比/个别限额而定。
计划不设最低住院时间,而日渐普遍的日间手术亦同时受保,让您的行政要员能按医生建议,灵活选择最合适的医疗方案。
我们深明行政要员须经常前往海外工作,因此我们将会赔偿环球紧急治疗的费用及提供全天候的环球紧急支持服务,包括:
如行政要员在保单生效时不幸离世,不论死因我们将支付80,000港元身故恩恤赔偿。
我们精心挑选不同范畴的医疗机构,组成强大医疗网络,为俊愉团体保险计划内的受保成员提供更卓越方便的医疗服务。
此计划会为行政要员预先缴付医院账单或日间手术的医疗开支,减轻他/她的负担。受保成员只须完成简单手续,而服务成功获AIA批核,我们便会直接向有关私家医院或日间手术中心缴付相关医疗开支,让他/她毋须为医疗费用及索赔程序而操心。若实际住院费用超出保障上限,他/她亦可轻松面对关键时刻,留待完成治疗后才跟进处理。最终索赔金额支付后, 相应的保障限额亦会随之而减少。
<sup>#</sup>医疗网络及个人疗程管理服务供应商或供应商之授权代表是独立承办商而并非本公司之代理人。对于供应商或供应商之授权代表因提供服务或建议所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行为或遗漏,本公司无须对保单持有人或受保成员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每年垫底费选择 满足不同住院保障需要
俊愉团体保险计划提供三种垫底费金额供您选择,务求能切合您的团体医疗保障需要。垫底费亦即行政要员在申请索赔时所需的自付金额。
较高的垫底费金额可减省保费支出,亦设无垫底费选择。
了解更多
呈献更全面的保障,您可为行政要员加设以下保障:
门诊保障
为照顾行政要员的不同医疗需要,计划亦赔偿多项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普通科及专科门诊医生咨询、诊断程序及化验室测试、物理治疗、脊骨神经治疗及中医等。
分娩保障──见证最珍贵一刻
牙科保障──照顾牙齿健康
视力保障──精明护眼之道
10名雇员或以上的公司,您可选择为行政要员加设「转换权益」,让65岁或以下、在投保时通过医疗核保并已连续两年受保于此计划的成员,在退休或离职时把计划转换至其他指定的AIA个人医疗保障计划而毋须再次提供健康申报。有关的计划内容将有机会与俊愉团体保险计划有所分别,详情请联络您的财务策划顾问。
网上服务平台
为受保成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掌握重要实用的资料。
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包括:
受保成员亦可透过我们的流动应用程序,使用部分网上服务。
与受保成员紧密联系
我们承诺在处理索赔及服务支持的过程中,与您的行政要员或其家属直接联系,减省您或人事部的行政负担。
护您热线
我们明白您的行政要员或其家属可能随时需要查询医疗方面的信息或寻求协助,因此特设「护您热线」,由专业注册护士解答有关查询。
注:护您热线不是医疗建议,也不能代替您的医师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的建议。 关于您个人的状况或任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您应该寻求医师或其他适当医疗专业人员的建议。 若于必需情形下,请咨询该等专业人员。重要的是,护您热线提供的建议不能代替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所提供的建议。
紧急医疗运送
若成员于外地因严重疾病或意外受伤,我们将安排紧急医疗护送,将他护送到最合适之医疗中心作出治疗。
运返遗体
若成员于外地不幸身故,我们将安排及支付遗体运返回其居住地之所需费用。
替补雇员保障
假如雇员因疾病或伤患无法工作,我们将提供赔偿予雇主,以填补临时聘请替补人手的支出。
雇员人数
雇员年龄
家属年龄
此计划不接受以下行业/机构申请:
本计划并不承保以下各种事故所引起的情况:
上述只供参考,有关全部及详细不保事项,请参阅此计划之保单契约。
如有任何更改,我们会在续保或保单年度终结前以书面通知保单持有人。
受保成员入住的医院的每日受保病房级别的收费(视乎入院国家/地方) | |
= | |
受保成员入住病房的每日收费 |
地区 | 国家 |
---|---|
澳洲 | 澳洲 |
新西兰 | 新西兰 |
北美 (只限紧急治疗) |
美国及加拿大 |
西欧 (只限紧急治疗) |
奥地利丶比利时丶丹麦丶芬兰丶法国丶德国丶希腊丶冰岛丶爱尔兰丶意大利丶卢森堡丶摩纳哥丶荷兰丶挪威丶葡萄牙丶西班牙丶瑞典丶瑞士丶英国及梵蒂冈 |
* 如受保成员为美国公民并於美国接受任何受保紧急治疗之前的连续12月内在美国逗留之时间累积达182日或以上,受保成员在该居留地区所接受的是次治疗的赔偿将减至可获赔偿额的50%。条款适用於保障一览表内的所有项目(紧急支援服务及身故恩恤赔偿除外)
如要索赔,受保成员须於受保事故发生後90日内向我们提出书面通知。所需的赔偿申请表可於我们的网页:aia.com.hk下载或向财务策划顾问索取。如欲知更多有关索赔事宜,可浏览本公司网页www.aia.com.hk内的索赔专区。
您有权以不少於31日前的书面通知予我们取消此保单,惟这样会导致受保成员损失其保障而您亦损失保单年度馀下已缴的保费及保费徵费。我们亦保留权利於续保时以不少於31日前的书面通知予您取消此保单。
以上产品简介只供参考。如果您想更了解这个产品,请联络您的财务策划顾问作进一步的财务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