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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疾保障.人壽保障.儲蓄
保障期
投保年齡
購買渠道
「多重智倍保」是一份分紅保險計劃,結合終身人壽及多重疾病保障,涵蓋58種危疾(包括57種嚴重疾病及1種非嚴重疾病)、44種早期疾病(包括微創手術及治療、原位癌與早期癌症)及13種嚴重兒童疾病,全面關顧您的健康需要,更提供財富累積機會,在人生各個階段為您沿途提供支援。
若受保人(即保單內受保障的人士)不幸身故,我們將支付身故賠償予您指定的保單受益人。身故賠償將包括:
此外,不論受保人有否曾在保單下獲取賠償,我們亦會派發相等於原有保額5%的特惠恩恤金賠償。
現時保額是指我們從原有保額中扣除任何因嚴重疾病、非嚴重疾病、早期危疾、糖尿病併發症及/或嚴重兒童疾病而已預支的保額。原有保額是指您所投保的保障金額。
在派發賠償前,我們都會先扣除所有未償還之保單欠款。
隨著醫療科技進步,人均壽命較過往更長,但同時亦有更大機會在一生中患上不同疾病。而隨著每次危疾病發,健康狀況或會每況愈下,令後繼病徵及併發症更趨嚴重,因此我們提供多重賠償,其中包括高達3次癌症保障及高達2次心臟病保障,為您及您的家人帶來長久安心。
「多重智倍保」為多達115種疾病提供保障,受保疾病分為6類。不同危疾類別賠償上限如下:
危疾類別: 賠償上限(按原有保額的百分率)
第1類 – 癌症: 300%
第2類 – 與心臟相關之疾病: 200%
第3類 – 與神經系統相關之疾病: 100%
第4類 – 與主要器官相關之疾病: 100%
第5類 – 其他主要疾病: 100%
第6類 – 末期疾病及不能獨立生活: 100%▲
▲ 末期疾病及不能獨立生活索償須符合以下條件:(a)受保人之病況並不符合任何其他第1、2、3、4及5類危疾類別受保危疾的定義,及(b)過往未有提出任何嚴重疾病索償。一旦受保人就嚴重疾病提出首次索償,第6類危疾下的保障將隨即終止。
若受保人確診患上受保的嚴重疾病、非嚴重疾病、早期危疾及/或嚴重兒童疾病,我們將向您賠償:
本保單下就任何受保疾病的預支賠償將不可多於原有保額之100%(不包括終期分紅),惟受保人仍可根據受保疾病所屬危疾類別的賠償上限,在保單下作出多次索償。此外,基本保單的現時保額將會因扣除已支付的預支賠償而減少,而保費、保證現金價值、任何將來的週年紅利及任何將來的終期分紅亦會根據現時保額相應減少。當因受保疾病而作出的預支賠償合共超過原有保額之100%,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將不會再派發及公佈。
當保單下已作出的預支賠償合共達至原有保額之100%,若受保人於85歲前獲診斷患上另一受保疾病,多重疾病保障將在以下情況繼續生效:
往後的索償將受限於相關等候期,任何2次嚴重疾病的診斷日期須相隔1年,惟2次癌症索償之間則須相隔3年。往後的早期危疾及往後的嚴重兒童疾病索償則並毋須等候期。
在受保人年滿85歲之前,受保疾病的保障(如保障疾病賠償一覽表所示)將維持生效直至相關類別下的賠償達至上限為止。在受保人85歲後,多重疾病保障將會終止,而任何或所有危疾類別的預支賠償合共將限於原有保額的100%。
在派發賠償前,我們都會先扣除所有未償還之保單欠款。
越年輕投保危疾計劃,保費越相宜而保障年期更長,因此不少父母都會為年幼子女投保。然而,保單一般不會為先天性疾病提供保障,而此類疾病往往能潛伏多年並在較年長時病發,演變成危疾。「多重智倍保」是市場上首個主動填補此保障缺口的計劃,能為子女投保時病徵未獲發現的先天性疾病所引致的受保疾病提供保障,即使突然病發亦能確保您的財務計劃不受影響,為您及家人倍添安心。
為確保子女能獲取無間斷保障,父母一般會為子女保單額外購買付款人保障。「多重智倍保」首創毋須保單持有人為子女額外購買付款人保障及申報健康狀況,一旦投保即自動為受保人提供此保費豁免保障。如保單持有人於75歲前身故而保單已生效兩年或以上,受保子女將可繼續在保單下獲得保障,而毋須繳交基本計劃保費,直至子女年屆25歲為止。只要受保人為18歲以下及保單持有人投保時為18至50歲,即可享有此保費豁免保障。
部分良性病變,如良性乳房病變或前列腺特異抗原濃度(PSA)上升等,可能會提高患上癌症的風險。如該良性病變不幸轉為惡性,甚或演變成癌症,受保人的保障將出現嚴重缺口,難以應付隨之而來的醫療費用。
AIA首創良性病變保障,為於投保時已患有特定良性病變的受保人提供保障(見下頁表格所示)。只要受保人符合核保要求,「多重智倍保」就會針對於患有良性病變器官所發生之癌症,即時提供相等於20%原有保額的良性病變保障。
如良性病變於保單繕發1年後出現康復跡象或並無惡化,我們會在第1類危疾類別(癌症)下提升該器官的保障至高達300%原有保額(須視乎公司當時之規定)。即使該器官的保障無法提升至完整癌症保障,於危疾保障生效期間,良性病變保障都會維持有效。一旦保障已提升至完整癌症保障或相等於20%原有保額的良性病變保障已全額支付,該器官的良性病變保障將隨即終止。
若受保人並未就受保良性病變的器官所發生之癌症作出索償,我們會針對不同受保良性病變的器官所發生之最多2項原位癌及/或每個受保良性病變的器官所發生之1項早期惡性腫瘤,各提供相等於4%原有保額的良性病變保障。更有機會於保單繕發1年後為該器官提升至完整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保障(須視乎公司當時之規定)。一旦因原位癌及/或早期惡性腫瘤而已預先支付部分良性病變保障(即原有保額之20%),該器官其後因癌症而支付的良性病變保障將相應減少。
良性病變保障不影響其他器官之癌症保障,意即即使我們已支付良性病變保障,受保人仍將可就其他癌症作出原有保額最高300%之索償。
糖尿病是最普遍的都市病之一,可引致腎衰竭、失明及失去肢體等嚴重併發症。「多重智倍保」為糖尿病相關疾病提供全面保障,涵蓋早期至晚期病況,最高保障額按相應危疾類別的賠償上限而定:
受保疾病(因糖尿病所引致的早期危疾): 賠償額
受保疾病(與糖尿病相關的嚴重疾病): 賠償額
#個人最高賠償限額為400,000港元/50,000美元,包括於糖尿病併發症保障、危疾保障及升級保障下派發之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賠償。
▼包括每份保單1次的預支原有保額20%的糖尿病併發症保障。
「多重智倍保」在保單首10年或15年(視乎受保人投保時的年齡)間提供升級保障,您可於58種危疾(包括57種嚴重疾病及1種非嚴重疾病)、44種早期疾病、13種嚴重兒童疾病或身故保障派發的賠償之上,額外增加賠償(詳見保障疾病賠償一覽表)。
瞭解升級保障
一旦受保疾病賠償達至原有保額之100%,您將毋須再繳付基本保單的保費,只需繼續繳交附加契約(如有)的保費,該附加契約將會繼續生效,為您繼續提供保障。
「多重智倍保」向您提供保證現金價值及每個保單年度終結時派發的非保證週年紅利(如有),讓您在獲享全面保障之餘,同時可享額外的流動資金。您可選擇以現金形式收取週年紅利或以該金額扣除任何到期保費。否則,週年紅利會累積於保單內,賺取潛在利息收益。
此外,當基本保單生效滿5年或以後,「多重智倍保」會最少每年公佈一次非保證終期分紅(如有),助您累積財富。您可於以下情況獲發終期分紅:
終期分紅為另外的非累積、非保證的分紅,金額將於每次公佈時更新。而新公佈的終期分紅會受不同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及市場波動,可能比上一次公佈時的金額增加或減少。
終期分紅並非保證,派發金額由我們根據實際經驗而釐定。終期分紅的金額可能會按上述情況的性質而改變,而退保時所派發的終期分紅金額,可能會較其他情況下的金額為少。
請注意,當保單下已作出的預支賠償合共達至原有保額後,本計劃將不會再提供任何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
您可根據個人需要,選擇以美元或港元作為保單貨幣。對於在澳門繕發的保單,您更可選擇以澳門幣作為保單貨幣。
危疾
這是指因嚴重疾病而導致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
分紅保險計劃
此產品除了可以為您及您的所愛提供保障外,您的保單更可分享相關產品組別中的盈餘(如有),而相關產品組別是由我們釐定。
保費
這是您就您的保單而繳交給我們的費用。
退保
當保單被取消時,我們可能支付保單持有人一筆金額(稱為退保價值)。
以上產品簡介只供參考。如果您想更瞭解這個產品,請聯絡您的財務策劃顧問作進一步的財務需要分析。
此計劃是專為長期持有人士而設,屬於分紅保險計劃。您所繳付的保費將按我們的投資策略投資於一籃子不同資產,而保單保障或開支的費用將適當地由保費或資產中扣除。您的保單可分享相關產品組別中的盈餘(如有),而相關產品組別是由我們釐定。我們致力確保保單持有人和股東之間,能得到合理的分配;同時,我們也會致力確保不同組別之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分配是公平的。
未來的投資表現無法預測。為了緩和回報波幅,我們會把所得的利潤及虧損,透過保單較長的年期攤分而達至更穩定的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派發。穩定的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派發可令您的財務策劃更見安心。
我們將最少每年檢視及釐定將會派發予保單持有人的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一次。實際公佈的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可能和現有產品資訊(例如保單銷售說明文件)內所示有所不同。如實際派發的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與說明有所不同,或預測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表現有所修訂,將於保單週年通知書上列明。
公司已成立一個委員會,在釐定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派發之金額時向公司董事會提供獨立意見。該委員會由友邦保險集團總部及香港分公司的不同監控職能或部門的成員所組成,包括行政總裁辦公室、法律部、企業監理部、財務部及風險管理部等。該委員會的每位成員都將以小心謹慎,勤勉盡責的態度及適當的技能去履行其作為委員會成員的職責。委員會將善用每位成員的知識、經驗和觀點,協助董事會履行其負責的獨立決定和潛在利益衝突管理,以確保保單持有人和股東之間,及不同組別之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待遇是公平的。實際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派發之金額會先由委任精算師建議,然後經此委員會審議決定,最後由公司董事會(包括一個或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
我們會考慮每個因素的過往經驗和未來展望,以釐定保單的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而考慮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投資回報: 包括本產品相關資產所賺取的利息、股息及市場價格變動。投資回報會因應產品的資產分配、利息回報(利息收入及息率前景)以及各類市場風險包括信貸息差及違約風險、股票價格浮動上落、物業價格及保單貨幣與相關資產之外匯貨幣波動而受影響。
理賠: 包括產品所提供的身故賠償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退保: 包括全數退保及部分退保,或保單失效,以及其對本產品相關資產的影響。
支出費用: 包括與保單直接有關的費用(例如:佣金、核保費、繕發及保費繳交費用)以及分配至產品組別的間接開支(例如:一般行政費)。
更多相關詳情,請瀏覽本公司網頁:
http://www.aia.com.hk/zh-hk/dividend-philosophy.html
如欲參考過往實現率,請瀏覽本公司網頁:
http://www.aia.com.hk/zh-hk/fulfillment-ratio.html
紅利理念
過往實現率
我們的投資理念是為了提供穩定回報,此理念與產品的投資目標及AIA的業務與財務目標一致。
我們的投資政策是為了達至長遠投資目標,並減少投資回報波幅。我們亦致力控制並分散風險,維持適當的資產流動性,並按負債狀況管理資產。
我們現時就此產品的長期投資策略是按以下分配,投資在下列資產:
資產類別:目標資產組合(%)
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55%至75%
股票類資產:25%至45%
我們積極管理投資組合,並根據外在市場環境的變化作出調整。當利率低落,我們投資在股票類資產的比例亦會較低,並會低於長期投資策略的指定水平,以保障保證責任和減少投資回報的波動,反之亦然。
上述債券及固定收入工具主要包括國家債券及企業債券,並大多數投資於美國及亞太區市場(日本除外)。股票類別資產可包括上市股票、互惠基金、商業/住宅物業的直接/間接投資,並主要投資於亞洲市場。股票類別資產之回報相對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一般波幅較大。視乎投資政策,我們或會利用衍生工具管理投資風險,以及實行資產負債配對。
我們的貨幣策略是將貨幣錯配減至最低。對於債券或其他固定收入工具,我們現時的做法是在最大努力的基礎上購入與保單貨幣配對的債券(即是將美元資產用於支持美元負債,而港元資產則用於支持港元負債)。視乎市場的供應及機會,可能會投資於與保單貨幣配對以外的債券,並會利用貨幣掉期交易將貨幣風險減至最低。現時資產主要以美元貨幣進行投資。對於股票類資產,貨幣風險取決於相關投資的地理位置選擇,而該選擇將根據我們的投資理念,投資政策及要求而定。
我們會聯同其他長期保險產品(不包括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和退休金計劃)及此分紅保險計劃的投資回報一併釐定實質投資,回報隨後將按各分紅產品之目標資產組合分配。實際投資操作(如地域分佈、貨幣分佈)將視購入資產時的市場時機而定,因而將可能與目標資產組合有所不同。
投資策略可能根據市況及經濟前景而變動。如投資策略有所重大變更,我們會知會保單持有人相關變更、變更原因及對保單的影響。
除了身故賠償及特惠恩恤金賠償外,就此保單,我們不會保障下列任何一項或由下列任何一項引致的任何事故:
上述只供參考,有關全部及詳細不保事項,請參閱此計劃之保單契約。
為了持續向您提供保障,我們會於保費繳付期內不時覆核您計劃下的保費。如有需要,我們會作出相應調整。我們在覆核時會考慮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若受保人曾就前列腺癌作出索償,並於年屆70歲後持續患有相同癌症,受保人必須於上一次及再次確診前列腺癌期間已接受或正接受整個醫療所需及針對癌症的手術、電療、化療、標靶療程或以上之組合(不包括激素治療),方可再次索償。
「醫療所需」是指醫療服務、診斷及/或治療:
實驗性、普查及屬預防性質的服務或物品並不視作「醫療所需」。
若受保人於保單生效起計一年內自殺身亡,我們就此保單的賠償責任只限退還扣除所有未償還的欠款額後的已付保費(不包括利息)。
除欺詐或欠交保費外,在受保人生存期間如此保單由保單生效日期起持續生效超過兩年後,我們不會就保單的有效性提出異議。此條文並不適用於任何提供意外、住院或殘廢保障的附加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