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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全方位保障2」為確診患上受保癌症(包括原位癌)的受保人提供周全保障,不論入院或門診診斷檢查及癌症治療,我們都會賠償所需費用。計劃更特意在受保人完成積極治療後的五年內,全數賠償有關監測癌症的檢查和診症費用。
為了讓受保人專注接受治療,如受保人確診患上受保癌症,可獲豁免保費12個月。保費會於受保人初次確診首個受保癌症後起計的首期保費開始豁免。有關豁免會在12個月後終止,屆時所需繳付的保費將會按受保人當時的年齡所適用的保費率而釐定。保費豁免並不適用於原位癌,每份保單可獲享一次保費豁免。
「癌症全方位保障2」保證您的續保保費不會因您的索償記錄和身體狀況而調高。您可每年續保直至終身。續保保費將根據當時適用之保費表釐定(有關首年保費詳情,請參閱由您的財務策劃顧問所提供之年繳保費表)。
「癌症全方位保障2」全面守護受保人在癌症復康路上每個高低起伏。計劃賠償您就任何及所有受保癌症所支付的診斷、治療、重建手術及監察檢查費用,直至賠償總額達到受保癌症限額為止,讓受保人安心接受治療。
在初次確診首個癌症後,您的所有受保癌症的醫療開支均會累積計算於受保癌症限額中,受保癌症限額會在3年後重設至原先限額,並在其後每3年重設一次,直至計劃已支付的賠償總額達到個人終身癌症最高賠償限額為止。因此,無論受保人受到新的癌症侵擾、舊有的確診癌症持續或是擴散至其他部位,仍可繼續在同一受保癌症限額中獲取癌症開支賠償。
在每個3年期結束時,受保癌症限額會重設至原先限額。上一個3年期剩餘的受保癌症限額將不會累積至下一個3年期的受保癌症限額。每個3年期的賠償總額不可高於受保癌症限額。
保費
這是您就您的保單而繳交給我們的費用。
如受保人因您在保費到期日後31日內仍未繳交保費,而在保單終止當日正在住院,保障將自動額外延長30日,而您無須繳付任何款項,惟仍須受限於您原本計劃的保障限額。
就此保單,我們不會就以下任何一項事故或項目提供保障:
上述只供參考,有關全部及詳細不保事項,請參閱此計劃之保單契約。
如有任何更改,我們會在續保或保單年度終結前31日以書面通知您。
「醫療所需」是指醫療服務、診斷及/或治療:
實驗性、普查及屬預防性質的服務或物品並不視作「醫療所需」。
「合理及慣常」是指:
若任何住院/醫療收費並非「合理及慣常」收費,我們有權調整任何或所有就該等收費應支付的利益。
受保癌症限額及個人終身癌症賠償限額在全球(美國除外)都維持不變。
如要索償,您須於受保事故發生後的20日內以書面通知我們,並於90日內遞交所需表格及文件證明。您可向您的財務策劃顧問索取賠償申請表,或致電AIA客戶熱線(852)2232 8888(香港)或(853)8988 1822(澳門),又或親身蒞臨友邦客戶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