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適用於香港繕發之保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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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保單持有人(包括其持有之所有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及友邦雋峰人壽有限公司之保單)每年可繳現金*上限為60,000美元或等值港元。若客戶於繳費處每次現金繳費達30,000美元或等值港元以上(每張保單計),需填寫「現金繳費聲明書」。
現金繳費只適用於繳付保費及保費徵費,並不適用於償還貸款、預繳保費基金或存入儲備金。
*可繳現金包括所有繳費渠道所繳付之現金
若以銀行本票繳付保費,建議客戶提供由銀行發出並附有購買人姓名之有效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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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處
您可親臨以下任何一個繳費處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