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业务委员会根据相关监管要求而设立。分红业务委员会独立运作及直接向董事会提交意見,并至少半數成员独立于公司。委员会就公司的分红业务管理有关的主要事项1,例如厘定红利及分红派发之金额及保单持有人与股东之间的可分盈余之分配,向董事会提供独立且客观的意見。为协助董事会在掌握充分资料的情况下作出决策,分红业务委员会的意见会考虑到公平对待保单持有人的原则,以及保单持有人和股东之间,及不同组别之保单持有人之间的公正平衡。 分红业务委员会成员具备不同方面的技能、知識及相关经验,以履行其作为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注︰
-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分红业务委员会就以下与公司的分红业务管理相关的主要事项向董事会提供独立且客观的意見:
a. 利益说明文件所述的未來红利及/或分红水平是否清晰、公平及合理可实现的;
b. 可分盈余之分配的政策及机制,以及红利及分红派发机制(包括缓和机制),并会顾及保单持有人的合理期望(包括但不限于其关于合理可实现红利及分红的期望)、公平性、公正性及可持续性;
c. 对分红基金以及在分红基金之内作出的开支及收费(如适用)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
d. 分红基金的风险及投资狀况,包括风险偏好及风险承担程度是否恰当、风险与回报的管理及合理平衡等;
e. 已计划或已实施的管理行动的影响(如有);
f. 公司的分红业务未來销售保单的策略及其对盈余的影响(如有);
g. 分红基金中股东资本支援的使用、目的及条款(如有);
h. 公司与现有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之间关于分红业务的通讯,包括可能影响保单持有人所作决定的已披露资料(例如关于风险和利益的资料)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及
i. 公司或分红业务委员会认为与公司的分红业务管理相关并且适当的其他事项(如有) 。
b. 可分盈余之分配的政策及机制,以及红利及分红派发机制(包括缓和机制),并会顾及保单持有人的合理期望(包括但不限于其关于合理可实现红利及分红的期望)、公平性、公正性及可持续性;
c. 对分红基金以及在分红基金之内作出的开支及收费(如适用)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
d. 分红基金的风险及投资狀况,包括风险偏好及风险承担程度是否恰当、风险与回报的管理及合理平衡等;
e. 已计划或已实施的管理行动的影响(如有);
f. 公司的分红业务未來销售保单的策略及其对盈余的影响(如有);
g. 分红基金中股东资本支援的使用、目的及条款(如有);
h. 公司与现有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之间关于分红业务的通讯,包括可能影响保单持有人所作决定的已披露资料(例如关于风险和利益的资料)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及
i. 公司或分红业务委员会认为与公司的分红业务管理相关并且适当的其他事项(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