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匯報標準

共同匯報標準 (CRS) 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及20國集團 (G20) 推出的,用於指導參與稅務管轄區定期對稅務居民財務戶口資料進行交換的準則。
CRS是適用於財務機構的全球性資料收集及匯報要求,旨在提升稅收透明度和打擊跨境逃稅。
請觀看短片以瞭解CRS。詳情可參閱香港稅務局或OECD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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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 是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起的一項全球性倡議,旨在促進國家或地區之間金融帳戶資訊的自動交換以打擊逃稅行為,並要求金融機構報告金融帳戶資訊。
 
自2017年1月1日起,香港的金融機構(包括:友邦)需要向客戶收集自我證明表格並進行盡職調查程序以識別客戶的稅務居民身份。某些須申報金融帳戶的資訊將會被報送至香港稅務局。

一般來說,在財務機構(包括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中持有財務帳戶(例如有現金價值的保單)的客戶將受制於CRS規定的盡職審查程序。受影響的客戶包括個人(不論直接持有或透過公司間接地持有財務賬戶), 獨資經營者及公司(例如法團,合資經營及信託基金等)。一般而言,被辨認為須匯報的客人(即屬稅務管轄區之稅務居民),將按照CRS規定被申報。

稅務居住地即是《2016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修訂條例》)中所提及,個人或公司於某國家屬於稅務居民的地域。
 
如被司法管轄區要求繳交稅款 (例如: 增值稅、預扣所得稅或資本增值稅),並不代表該個人或公司自動成為了該稅務國家之稅務居民。如閣下對於自己的稅務居住地持有任何疑問,請尋求專業的稅務或法律協助。友邦及其僱員不能夠為閣下提供協助。

客戶應於OECD/稅務局網站查詢更多有關稅務居民的定義。客戶應向其法律或稅務顧問咨詢有關判斷稅務居民身份。友邦恕不提供任何稅務或法律意見或建議以協助客戶判斷稅務居民身份。
 
OECD/稅務局網站:

根據相關CRS規定,友邦會要求客戶提供下列資料:
  • 姓名
  • 地址
  • 出生日期
  • 稅務居民身份
  • 稅務編號(TIN)
  • 實體類別
  • 註冊/成立地(適用於投保人/保單持有人為實體)
  • 若干實體類別的控權人士類別(適用於投保人/保單持有人為擁有一個或多於一個控權人的實體)

提供正確無誤及更新的自我證明表格予友邦是客戶的責任。
 
如客戶未能提供有效的CRS自我證明表格,友邦有權不接受客戶的開戶請求。
 
根據《稅務條例》第80(2E)條,如任何人在作出自我證明時,在明知一項陳述在要項上屬具誤導性、虛假或不正確,或罔顧一項陳述 是否在要項上屬具誤導性、虛假或不正確下,作出該項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即$10,000)罰款。

如帳戶持有人的稅務居民身份有所改變,應盡快將所有變更通知申報財務機構。如帳戶持有人的情況有所改變,以致影響稅務居民身份,或引致自我證明表格所載的資料不正確,帳戶持有人需要通知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並會在情況發生改變後30日內,向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提交一份已適當更新的自我證明表格。

對CRS實體類別為被動非金融實體的信託,該信託的的財產授予人、 受託人、 保護人、執行人、受益人或某類別受益人的成員及對該實體行使控制權的個人均須接受CRS盡職調查程序。

友邦會向稅務局提供法例所要求的資料,包括客戶在CRS自我證明中提供的資料,以及客戶持有友邦產品及保單之詳細資料,例如帳戶結餘、價值,以及給付利息或付款的總額。
 

客戶可向友邦提出要求並提供一份曾報送至香港稅務局的CRS資料副本。

友邦必須於完成盡職調查程序後對相應的佐證文件及相關支持客戶稅務居民身份的文件保留6年。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友邦會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持有的個人資料準確無誤,而保留時間不超過達致原來目的實際所需。